太原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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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卫计委24个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7-09-04 16:32 山西人事考试网 http://sx.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评论

    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山西省肿瘤研究所、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山西省眼科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省针灸研究所)、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山西博爱医院、山西职工医学院、山西省中医学校、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山西省生殖科学研究所、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山西省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所24个委直属事业单位制定了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予以公告。详情请登录招聘单位网站。

      咨询电话:0351-3580499

      山西大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7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山西大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查询网站: http://www.sxdyy.org(山西大医院官网)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在我院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确认、审核)时间和地点

      (1)报名(确认、审核)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4日工作时间

      (2)报名(确认、审核)地点:山西大医院人行政楼力资源处305室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我院负责,实行二次审核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进行现场确认时,请携带《山西大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电脑打印填写,不得涂改。)

      (三)报名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并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9月20日(工作时间)到山西大医院行政楼人力资源处305室领取准考证。非本人领取者,需持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授权代领者“某某某”领取)方可领取。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 笔试

      笔试由我院委托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医疗技术类专业人员笔试采取人机对话的形式、非医疗技术类人员采取纸笔作答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考试机构随机分组进行考试并按比例平分每组入围名额。

      具有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人员免笔试(仅限报考博士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请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山西大医院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实行二次审核制。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山西大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大医院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1.面试由5名专家组成(我院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2.医疗技术类岗位的面试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非医疗类岗位的面试进行结构化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满分100分。

      同一岗位面试入围人数超过每场面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考生抽签决定分组进行面试并按比例平分每组拟招聘人员名额。

      3.面试结束后当日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

      4.面试全程录像。

      面试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四)成绩合成

      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直接考核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医疗技术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非医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3.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4.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大医院官方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五、公示及其他事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大医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大医院人力资源处。

      政策咨询:0351-8379126

      监督电话:0351—837910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编辑:尤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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