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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沁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公告

2023-06-06 08:29:06 山西医疗卫生考试网 //sx.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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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3年沁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公告
招聘人数:人
报名时间:
山西电话:400-03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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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加强沁水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沁水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9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沁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予以同等对待。

  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等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人员;

  8.沁水县范围内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10.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岗位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qinshui.gov.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至2023年6月18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沁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qinshui.gov.cn/)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沁水县人民政府网,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务必清晰,不能上传美颜后照片,JP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并按照提示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需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沁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在《沁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沁水县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6月18日18:00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6月18日18:00至6月2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医疗卫生机构非医学类和校医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6月17日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予以改报,改报工作另行通知。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6月2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沁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6月21日前到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财务股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现场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渠道退还。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即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和方式

  医学类专业考生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学类专业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沁水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所需复印件均缩印至一张A4纸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若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递补次数最多一次)

  3.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考官评分累计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学类专业考生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医疗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非医学类专业考生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则按以下顺序确定:

  1.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排序确定;

  2.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4.仍出现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采取提供证件原件、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考察环节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递补次数最多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乡镇卫生院专技岗位的确定,由考生按岗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进行选岗,出现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与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按规定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准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不得流动。服务期限内违约的,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提出放弃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6-7027102(沁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6—7027409(沁水县医疗集团)

  监督电话:0356—7025671(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6-7027186(沁水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沁水县2023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xlsx

  沁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

  2023年6月5日

(编辑: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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