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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14:41:38 公务员考试网 //sx.huatu.com/taiyuan/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太原人事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21年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太原培训咨询电话:0351-2712669 2717333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中国档案报社、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档案杂志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能简介
中国档案报社是全国档案工作的重要舆论阵地,主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布档案高层信息,交流档案工作经验,指导档案业务,披露历史真相,记载当代要事,宣传档案事业。
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主要承担档案保护技术、档案信息化管理技术、档案相关专业技术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基础性科学研究,为我国档案保管、利用及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提供公益服务,为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行使职能提供技术支持保障。
中国档案杂志社主办的《中国档案》杂志,是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档案学、档案事业类核心期刊,是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发布和解读的平台、档案业务指导和经验交流的平台、档案学术研讨和科技成果推介的平台、档案工作者职业风采展示和档案文化传播的平台。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 中国档案报社办公室岗位:1人
2. 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二部岗位:1人
3. 中国档案报社编辑三部岗位:1人
4. 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办公室岗位:1人
5. 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研究二室岗位:1人
6. 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研究三室岗位:1人
7. 中国档案杂志社编辑一室岗位:1人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 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年满18周岁,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应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面向应届毕业生的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包括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 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8.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即日起至4月11日,有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并于4月11日17:00前按报考岗位分别发送至以下邮箱:
中国档案报社:danganbaors@163.com
联系人:易文君 电话:010-63157625
李 蔚 电话:010-63161681
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zhaopin@istra.org.cn
联系人:张蒴、刘艳丽 电话:010-63040979
中国档案杂志社:da63021355@163.net
联系人:马京宏 电话:010-83160071
聘用单位将于4月13日17:00之前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
(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中出现问题的,或拟聘用人选申明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档案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10-83083863。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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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hijiaxuan)下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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