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0 15:41:03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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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教育法律概述
教育法与教育政策:联系(都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都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有共同目的,政策是教育立法的依据,教育法是贯彻执行政策的保障。)区别(1制定机关不同,教育法由有权制定教育法的机关依法制定。政策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党和国家的领导机关制定的。2行为指向不同。3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强制性,政策性指导性。4实施方式不同。
第二节我国主要教育法律(看书单选)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幼儿园工作规程 儿童权利公约
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第三节教师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1生存权。2受保护权。3发展权。4参与权。
教师基本法律:1教师资格制度。2教师聘任制度。3教师职务制度。4教师的培养。培训与考核,奖励制度。
教师证种类:7种。幼儿,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高等专业。
聘任特征:1平等性。2契约性。3任期制。4公开化。5双向性。6多样性。
目标:1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2实现教师资源合理流动优化。3加快教师任用的法制化进程。
教师职务特质:1职务只能依附岗位而存在,不具有终身性。2职务与职责相联系,与工资待遇挂钩。3职务与岗位职责相一致。4应聘职务需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教师的六大权利(必考材料):1教育教学权(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最基本的权利,不容侵犯性,它自主组织教学)2学术研究权(不容干涉性,保障学术成果)3管理学生权(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根据不同情况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组织开展班级活动,客观公正的评价学生发展)4获取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民主管理权(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的具体化。参与学校管理,批评建议的权利,参与形式合法化)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教师的六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宪法:1公民的平等权。2公民的政治权利的自由。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4公民的人身自由。5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权等。6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7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其他方面的权利。
(编辑:小敏)上一篇:2019年山西教师资格《幼儿综合素质》考点归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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